11月5日讯 把自己的品牌打造成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这几乎是每一家企业所梦想的。然而,在浙江温州市,一些并不具备实力的小企业却动起了歪脑筋,通过花钱买到了仲裁认定的“金字招牌”。业内人士指出,这是继司法认定被非法利用之后,企业获取驰名商标的又一种异常动向。
记者获悉,因被认定虚假宣传、无照从事中介经营活动等行为,3家涉案企业及中介提供者近期相继受到了龙湾工商分局的处罚。
【小企业冒出大品牌】
位于龙湾区的温州市永盛鞋业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98万元,经营范围为制造、加工、销售皮鞋。2010年4月21日,温州市龙湾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,车间内正在生产的女鞋,其鞋盒及鞋面上均标注有“yixuemi依雪蜜”注册商标标志及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字样。
经初步核查,“yixuemi依雪蜜”商标仅在一次仲裁裁决中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(但其并未通过我国行政或司法途径获得认定),该公司此后便在其生产的女鞋鞋盒及鞋面上均标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字样。至案发时止,当事人共生产上述女鞋4000双,已销售3000双,合计经营额12万元。
据了解,上述裁决由云南省某仲裁委员会2010年2月26日作出。裁决指出,“根据《商标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、《合同法》并结合实际,依法认定申请人享有的商标为驰名商标,并给予更高的保护”。
通过仲裁方式也能认定驰名商标?执法人员当时颇感新奇。针对这一问题,龙湾工商分局高度重视,并对该案展开了深入调查。
据永盛鞋业公司的负责人交代,在去年,温州当地的一位中介人员范某多次上门,向他建议以便捷的方式认定驰名商标,即通过仲裁。在这人承诺包办一切手续后,企业便委托其代办,并先后支付了28.8万元的费用(合同约定42.8万元,部分未付)。
【幕后操作浮出水面】
获取这一情况后,执法人员以中介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查。据中介人员范某交代,他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游说企业通过仲裁认定驰名商标。一旦游说成功,他便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、近3年增值税报表、国地税证明、销售发票等材料发给北京某律师,由该律师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材料伪造,再将材料提交仲裁委裁决,一个驰名商标从上报到作出裁决仅需1-2个月的时间。
“既然有专门的中介从事这项工作,那么可能不止一家企业以此方法进行操作!”办案人员判断。随后,浙江浩康鞋业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落入了工商机关的视线。
经调查,两家企业在2009年10月份同样委托范某等人,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由范某全权包办代理仲裁认定“驰名商标”业务。通过仲裁裁决,其中的一家鞋业公司于2009年11月获得其注册商标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认定,并于2010年2月份开始在其生产的鞋子及其包装物上均标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字样,公司为此支付了价款36.5万元,
浙江浩康鞋业公司在支付价款43.3万元后,经云南省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,于2009年12月获得其注册商标“HAOKAN浩康及图”的“中国驰名商标”认定,并于2010年2月份开始在其生产的女鞋及其包装物上均标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等字样。
无独有偶,在浙江义乌市,相关企业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。义乌市工商局义北工商所接到一家企业的咨询,询问通过仲裁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否有效。
据反映,一中介人员多次到该企业宣传通过仲裁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好处,其同样承诺,可以帮企业办好一切手续,费用大概为30多万。
在获知这个情况后,义北工商所明确答复,通过仲裁这种“准司法”途径,是不被认可的。义乌市工商局为此还发布警示,提醒广大企业主,避免上当受骗。 |